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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平台入驻企业商品质量安全责任协议书

所属分类:质量管理 生效日期:2026-5-1

甲方(网络交易平台运营方):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地址:

联系方式:

乙方(入驻网售经营企业):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经营地址:

网店名称:

店铺 ID:

联系方式:

为严格落实网络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规范网络经营行为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防范假冒伪劣、不合格、不安全商品上架销售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权责清晰、诚实守信原则,就乙方入驻甲方平台销售商品质量安全事宜,订立本协议,共同遵照执行。

第一条 主体资质合规承诺

1. 乙方保证自身为依法登记注册、合法存续的市场主体,具备相应经营资质、行政许可、备案凭证,证照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不超范围经营。

2. 特殊品类商品(食品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、日用品、特种设备、农资、烟酒等),乙方已依法取得生产许可、经营许可、备案凭证、检验检测资质等全套法定手续,严禁无证、超许可经营。

3. 乙方不得借用、挂靠、伪造、变造资质证件入驻平台,不得转租、出借、转让平台店铺。

第二条 商品质量安全基本要求

1. 乙方上架销售所有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及相关安全规范,不存在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。

2. 严禁销售下列不合格、违规、禁售商品: (1)假冒注册商标、仿冒品牌、盗版侵权商品; (2)过期、变质、三无产品(无生产日期、无质量合格证、无生产厂家); (3)掺杂掺假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商品; (4)不符合安全卫生、环保、计量、标识标注要求商品; (5)国家明令淘汰、禁止销售、管制违禁、侵权违规商品; (6)虚假标注成分、功效、产地、规格、保质期、执行标准商品。

3. 商品标签、说明书、参数、广告宣传真实准确,不夸大功效、不虚假宣传、不误导消费,不涉及医疗、保健、安全等绝对化违规用语。

4. 乙方建立商品进货查验制度,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、产品检验报告、合格证、溯源凭证,留存完整进货台账、购销凭证、质检资料,保存期限不少于商品售后保质期满后 2 年。

第三条 食品安全专项约定(食品类入驻必填)

1. 乙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严把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、溯源管理、临期管控。

2. 不销售过期食品、变质食品、三无食品、散装无溯源食品、不符合溯源要求进口食品。

3. 食品储存、运输、包装符合食品安全储运规范,严防污染、霉变、变质。

4.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平台抽检、核查、溯源处置工作。

第四条 平台审核与抽检管控责任

1. 甲方有权对乙方资质、店铺商品、详情页、宣传内容、售后纠纷开展常态化核查、巡检、随机抽检。

2. 甲方发现疑似质量问题、投诉举报、舆情风险商品,有权立即下架商品、暂停销售、限制流量、冻结结算、关停店铺。

3. 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质量核查、抽样送检、溯源调查、问题召回,不得拖延、隐瞒、拒绝、销毁凭证。

4. 商品法定检验、第三方抽检费用:合格由甲方承担;不合格由乙方全额承担。

第五条 售后质量安全与缺陷产品召回

1. 因商品质量缺陷、安全隐患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、投诉理赔、行政处罚的,全部法律责任、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独立全额承担,与甲方无关。

2. 乙方对存在安全隐患、不合格、召回范围内商品,主动下架、召回、妥善处置,并公示召回信息。

3. 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群体性投诉、舆情事件、监管处罚、民事诉讼,乙方承担全部赔偿、罚款、商誉损失及甲方维权费用。

第六条 违规违约责任

1. 乙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,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、清退出平台、永不合作,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: (1)销售假冒伪劣、三无、过期、不合格不安全商品; (2)伪造质检报告、资质文件、溯源凭证; (3)拒不配合质量核查、隐瞒质量安全问题; (4)多次质量投诉、多次抽检不合格、屡改屡犯; (5)侵害消费者权益、违反广告法、知识产权相关规定。

2. 乙方单次质量违规,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5000____元;造成重大安全事故、重大舆情、监管处罚的,乙方按店铺年度销售额 20%—50%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,乙方另行补足。

3. 因乙方质量违法违规,导致甲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、被消费者索赔、商誉受损、承担连带责任的,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,并冻结店铺保证金、货款抵扣相关损失。

第七条 保证金与质量风控

1. 乙方按平台规定足额缴纳商品质量安全保证金,专项用于质量赔付、售后理赔、违规扣款、行政罚款垫付。

2. 出现质量纠纷、安全事故、违规扣款后保证金不足的,乙方 3 日内补足,逾期甲方有权关停店铺、终止协议。

第八条 信息报送与配合监管

1. 乙方主动向甲方报备商品批次、检验报告、供货商信息、溯源信息。

2. 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、公安、网信等部门调查取证,不隐瞒、不包庇、不销毁证据。

3. 发生商品安全事故、疑似食品安全事件、重大投诉,乙方2 小时内上报甲方,及时妥善处置。

第九条 协议期限

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与乙方入驻平台服务协议同步存续;店铺终止入驻、清退、解约后,本协议质量追责、赔偿、召回责任持续有效 3 年。

第十条 争议解决

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,协商不成的,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第十一条 其他

1. 本协议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平台公示规则执行,平台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2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盖章生效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3. 电子签章、线上确认协议与纸质盖章协议同等有效。

甲方(盖章)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乙方(盖章):

代表人签字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代表人签字:

日期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日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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