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文件
所属分类:质量管理 生效日期:2026-5-1
广州宁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2026年第1版
起草人:单剑锋
审核人:黄兴
生效日期:2026年5月1日
批准人:黄兴
批准日期:2026年5月1日
《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质量管理制度》目录
制度一:机构设置与岗位质量管理职责制度
制度二:人员培训管理制度
制度三: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核批准管理制度
制度四:质量记录管理制度
制度五:入网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者资质审核管理制度
制度六:平台内医疗器械信息检查监控管理制度
制度七:平台内医疗器械信息发布、交易记录等数据管理制度
制度八:平台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数据安全保障管理制度
制度九:平台内网络销售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管理制度
制度十:平台内网络销售严重违法行为停止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管理制度
制度十一:平台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管理制度
制度十二: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制度
制度十三:平台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制度
制度十四: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制度
制度十五:配合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和召回管理制度
制度十六: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
制度十七:医疗器械运输安全监测与保障管理制度
制度十八:医疗器械平台入驻协议
制度一:机构设置与岗位质量管理职责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本平台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质量管理工作,明确各部门、各岗位质量职责,建立权责清晰、管控到位的质量管理体系,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平台运营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平台所有从事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、质量审核、风控管理、数据运维、投诉处理等相关部门及在岗工作人员。
第三条 平台质量管理遵循“全员负责、全程管控、合规运营、风险可控”的原则,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保障平台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合法合规、质量安全。
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设置
第四条 平台设立质量管理负责人,全面统筹平台医疗器械网络交易质量安全管理工作,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。设立质量管理部门,专职负责日常质量管控、制度落地、资质审核、风险排查、监管对接等工作。
第五条 平台设置质量审核岗、风控巡查岗、数据管理岗、投诉处置岗、应急管理岗等专职岗位,各岗位各司其职、相互监督、协同履职,覆盖平台运营全流程质量管控。
第三章 核心岗位职责
第六条 质量管理负责人职责:全面建立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,审批各类质量管理制度、流程及文件;组织开展质量自查、体系审核;对接监管部门,落实监管要求;处置重大质量安全风险、违规事件及应急事件。
第七条 质量管理部门职责: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;开展入驻商家资质审核、动态核查;巡查平台医疗器械信息、交易行为;管理质量记录、台账;组织人员培训;处理投诉举报、违规线索;配合不良事件调查、产品召回及监管检查工作。
第八条 运营岗位职责: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平台运营工作,杜绝违规信息发布、违规交易对接;配合质量部门开展自查整改,及时上报运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风险及违规问题。
第九条 技术运维岗位职责:保障平台系统稳定运行,落实数据存储、数据安全、交易记录留存要求;维护信息监控、风险预警系统,配合质量部门完成数据调取、溯源核查工作。
第十条 客服及投诉岗位职责:受理用户质量投诉、举报线索,及时登记、分流、跟进处置,反馈处理结果,留存完整处置记录。
第四章 责任考核与追责
第十一条 平台建立岗位质量考核机制,定期对各岗位质量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,考核结果纳入岗位绩效。
第十二条 对未落实质量管理职责、违规操作、隐瞒风险线索、造成质量安全隐患或监管风险的岗位及人员,依规进行整改、追责;情节严重的,依法依规上报监管部门。
制度二:人员培训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平台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人员培训工作,提升全员合规意识、业务能力和质量管控水平,保障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,依据相关法规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平台所有质量管理、运营、技术、客服、风控等涉及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的全体在岗人员,新入职、调岗、在岗人员均纳入培训管理范围。
第二章 培训分类与内容
第三条 培训分为入职培训、常态化在岗培训、专项合规培训、年度继续教育四类。
第四条 入职培训:新员工上岗前必须完成全员合规培训,内容包含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、平台质量管理制度、岗位职责、信息审核规范、风险识别基础、投诉处理流程等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第五条 在岗常态化培训:每月开展常态化培训,内容涵盖最新监管政策、平台制度更新、常见违规案例、信息监控要点、资质审核标准、数据安全规范等。
第六条 专项培训:针对资质审核、风控巡查、不良事件处置、应急处置、数据安全等专项岗位,定期开展专项技能培训,提升岗位专业管控能力。
第七条 年度继续教育: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年度合规继续教育,全面梳理年度法规更新、运营风险、制度修订内容,完成年度考核。
第三章 培训实施与档案管理
第八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、月度培训计划,组织培训实施、课件留存、考勤登记、考核评分等全流程工作。
第九条 建立完整人员培训档案,一人一档,留存培训计划、培训课件、考勤记录、考核试卷、成绩公示、培训签到表等资料,档案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。
第十条 未参加培训、考核不合格人员,暂停上岗履职,需完成补训、补考,合格后方可恢复岗位工作。
制度三: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核批准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平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、修订、审核、批准、发布、废止全流程管理,确保体系文件合法合规、真实有效、适配运营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平台所有质量管理办法、管理制度、操作流程、台账模板、规范标准等体系文件。
第二章 文件编制与修订
第三条 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、监管要求及平台运营实际,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、修订、更新工作。
第四条 当监管政策更新、平台业务调整、体系审核发现问题、日常运营出现风险漏洞时,需及时启动文件修订流程,确保制度与合规要求同步更新。
第三章 文件审核与批准
第五条 体系文件初稿完成后,由质量管理部门内部初审,核查文件合法性、完整性、可操作性。
第六条 初审通过后,报送平台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复审、终审,审核通过后签字批准,方可正式发布实施。
第七条 未经审核、批准的体系文件,不得作为平台运营管理依据,不得落地执行。
第四章 文件发布与废止
第八条 获批文件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发布,组织全员学习宣贯,确保各岗位熟知岗位职责及管理规范。
第九条 文件修订更新后,旧版文件统一标注废止,回收作废版本,禁止继续使用,同时留存作废文件归档备查。
第十条 所有体系文件实行版本管理,标注版本号、生效日期、修订记录,确保文件可追溯。
制度四:质量记录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平台医疗器械网络交易质量记录的填写、收集、归档、存储、调取、销毁管理,保障质量记录真实、完整、有效、可追溯,依据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平台资质审核记录、信息巡查记录、风险处置记录、投诉举报记录、培训记录、体系审核记录、应急处置记录、交易核查记录等所有质量相关台账记录。
第二章 记录填写与规范
第三条 质量记录需实时、真实、准确填写,不得补填、漏填、涂改、伪造,手写记录清晰规范,电子记录完整无误。
第四条 所有记录需标注填写日期、经办人、审核人关键信息,关键管控记录需双人复核签字确认。
第三章 归档与存储
第五条 质量记录分为电子记录和纸质记录,电子记录由技术部门加密存储、定期备份;纸质记录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分类归档。
第六条 质量记录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,涵盖交易全周期及后续追溯周期。
第四章 调取与销毁
第七条 内部调取质量记录需登记备案,监管部门核查时无条件配合调取、提供台账资料。
第八条 超期记录由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,统一登记、集中销毁,留存销毁记录,严禁随意丢弃、私自删除记录。
制度五:入网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者资质审核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严格把控平台入驻医疗器械经营者资质,杜绝无资质、超范围、过期资质主体入驻经营,从源头防范质量安全风险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申请入驻本平台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、展示、交易对接的企业及经营主体。
第二章 入驻资质审核标准
第三条 入驻主体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对应医疗器械经营类目。
第四条 从事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主体,必须提供对应有效的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,资质有效期、经营范围与入驻经营品类一致。
第五条 入驻主体需提供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、入驻合规承诺书,保证合法经营、合规宣传、杜绝假冒伪劣产品。
第三章 审核流程管理
第六条 实行先审核、后入驻,先核验、后上线原则,未通过资质审核的主体,禁止入驻平台、禁止发布任何医疗器械相关信息。
第七条 初审:质量审核岗对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完整性核查;复审: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复核,确认无误后方可通过入驻。
第四章 动态核查管理
第八条 建立入驻商家资质动态巡检机制,定期核查资质有效期、经营范围变更、资质吊销、异常经营等情况。
第九条 发现资质过期、超范围经营、资质造假、经营异常的商家,立即暂停店铺权限、下架全部产品信息,限期整改,拒不整改的永久清退平台并留存记录。
制度六:平台内医疗器械信息检查监控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平台内医疗器械商品信息、宣传信息、交易信息的巡查监控管理,杜绝虚假宣传、违规展示、违禁信息发布,保障平台信息合规合法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医疗器械图文信息、产品参数、宣传文案、广告内容、店铺公示信息等全部公开内容。
第二章 信息监控内容与标准
第三条 严禁发布未经注册、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信息,严禁超品类、超资质范围发布产品。
第四条 严禁出现虚假宣传、夸大功效、绝对化用语、疗效承诺、诊疗功效等医疗器械违规宣传内容,严格按照注册证载明内容展示产品信息。
第五条 严禁发布过期、淘汰、违禁、不合格医疗器械相关信息。
第三章 巡查管控机制
第六条 实行日常巡查+系统风控筛查+月度专项排查三重管控模式,全天候监控平台信息动态。
第七条 风控岗每日抽检平台在售产品及宣传信息,系统自动拦截违规关键词、违规内容,人工复核拦截记录。
第八条 对排查发现的违规信息,立即下架、删除、整改,对相关商家进行警示、约谈、限流处理,留存违规处置记录。
制度七:平台内医疗器械信息发布、交易记录等数据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平台医疗器械信息发布数据、交易订单数据、沟通记录、履约记录等全量数据管理,保障数据真实完整、可溯源、可核查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覆盖平台产品发布信息、修改记录、交易订单、支付记录、沟通记录、成交记录、履约记录等所有业务数据。
第二章 数据留存规范
第三条 平台所有医疗器械信息发布、变更、删除记录全程留存,全程可追溯。
第四条 所有网络交易记录、订单信息、交易双方信息、交易时间、产品信息、交易金额等数据完整留存,留存时长不少于5年。
第三章 数据运维管理
第五条 技术部门负责日常数据备份、数据维护、数据留存工作,定期进行全量数据备份,防止数据丢失、篡改。
第六条 严禁私自篡改、删除、屏蔽平台交易数据及信息发布记录,所有数据变更需留痕备案。
第七条 配合监管部门数据调取、溯源核查工作,及时、完整提供相关交易及信息数据。
制度八:平台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数据安全保障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保障平台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数据、用户信息、商家信息、交易隐私数据安全,防范数据泄露、篡改、丢失、盗用风险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平台全部用户数据、交易数据、经营数据、资质数据及后台系统数据。
第二章 数据安全管控措施
第三条 平台建立数据分级管理机制,对核心交易数据、隐私信息、资质档案数据进行加密存储、权限隔离。
第四条 严格设置系统操作权限,实行账号专人专用,权限分级分配,杜绝越权查看、下载、修改数据。
第五条 定期开展系统安全检测、漏洞扫描、风险排查,及时修复系统安全隐患,防范网络攻击、数据窃取风险。
第三章 数据防护与应急
第六条 实行每日数据增量备份、每周全量备份、异地备份机制,保障数据永久留存、不丢失。
第七条 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导出、外传、售卖平台任何数据信息,一经发现严肃追责。
第八条 发生数据异常、泄露、丢失等情况,立即启动应急处置,排查风险、止损整改,并按规定上报监管部门。
制度九:平台内网络销售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及时发现、快速制止平台内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,规范违规处置流程,落实风险上报责任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平台内商家无资质经营、超范围经营、虚假宣传、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、价格违规、交易违规等各类违法行为。
第二章 违规排查与制止
第三条 风控、质量巡查岗位常态化排查平台经营行为,主动发现各类违法违规线索。
第四条 发现轻微违规行为,立即通知商家限期整改,下架违规产品、删除违规信息,进行警示教育,跟踪整改闭环。
第五条 发现一般违法行为,立即暂停商家发布权限、限制交易,留存违规证据,登记违规台账。
第三章 违规上报管理
第六条 发现涉嫌违法、情节严重、涉嫌刑事风险的行为,立即固定证据,暂停相关服务,第一时间向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。
第七条 建立违规行为台账,完整记录违规主体、违规内容、处置措施、整改情况、上报记录,做到全程可追溯。
制度十:平台内网络销售严重违法行为停止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严厉管控平台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,防范重大质量安全风险,明确终止平台服务的适用情形及处置流程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、重大质量安全隐患、拒不整改、屡次违规的入驻商家,平台可依法终止提供网络交易服务、清退入驻主体。
第二章 适用情形
第三条 存在以下严重违法行为的,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服务:无资质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、销售假劣医疗器械、篡改产品注册信息、伪造资质文件、造成用户人身安全损害、被监管部门立案查处、屡次违规拒不整改等。
第三章 处置流程
第四条 核查取证:质量管理部门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核查,固定截图、记录、资质等全部证据。
第五条 审核审批:上报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批,确认符合关停清退条件。
第六条 执行处置:立即关停店铺、下架全部产品、终止入驻协议、冻结交易权限。
第七条 上报备案:及时向监管部门上报严重违法线索及处置情况,留存全套处置档案。
制度十一:平台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平台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相关投诉、举报的受理、核查、处置、反馈全流程管理,高效化解质量纠纷,保障用户合法权益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平台收到的产品质量、售后纠纷、虚假宣传、违规经营、服务投诉等各类投诉举报事项。
第二章 受理与登记
第三条 平台设立专属投诉举报渠道,公开投诉方式,24小时接收用户投诉举报。
第四条 接到投诉举报后,第一时间登记台账,记录投诉人信息、投诉内容、涉事商家、问题类型、诉求等关键信息。
第三章 核查与处置
第五条 质量管理部门牵头核查问题真实性,对接商家核实情况,固定相关证据。
第六条 根据核查结果督促商家整改、退换货、赔付、致歉等,协调双方达成解决方案。
第七条 对涉及质量安全隐患、违法经营的投诉,同步启动违规排查、风险处置流程。
第四章 反馈与归档
第八条 投诉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并向用户反馈结果,确保闭环处理。
第九条 所有投诉举报资料、沟通记录、处置结果全部归档留存,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。
制度十二: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保护平台医疗器械消费者合法权益,规范交易服务行为,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,营造合规、诚信、安全的交易环境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权益保护规范
第二条 平台严格督促入驻商家诚信经营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、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售后保障权。
第三条 严禁商家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、强制交易、拖延售后、拒绝合理退换货等侵权行为。
第四条 平台公示交易规则、售后规则、维权渠道、投诉电话,保障消费者维权便捷高效。
第三章 维权保障机制
第五条 建立消费者优先维权机制,出现交易纠纷时,平台优先协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第六条 对多次侵害消费者权益、纠纷频发的商家,采取警示、限流、停业整顿、清退等处置措施。
第七条 定期梳理消费者维权数据,分析高频问题,优化平台交易及售后管控规则。
制度十三:平台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建立常态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,提前识别、预警、处置质量安全隐患,防范系统性风险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监测范围与内容
第二条 监测范围包含平台在售医疗器械产品质量、商家经营行为、用户反馈舆情、监管通报风险、行业质量风险等。
第三条 重点监测产品质量投诉、不良事件线索、违规宣传、不合格产品流通、资质异常等风险点。
第三章 监测处置流程
第四条 质量部门每日汇总风险数据,每周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析,每月形成风险监测报告。
第五条 对监测发现的风险隐患,立即启动核查、下架、整改、警示等处置措施,跟踪闭环。
第六条 针对监管通报的问题产品、风险品类,开展平台专项排查,全面清理风险产品及违规信息。
制度十四: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保障平台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规、有效运行,通过定期审核发现体系漏洞、优化管控流程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审核类型与周期
第二条 体系审核分为日常自查、季度内审、年度全面审核。
第三条 日常自查由质量部门常态化开展;每季度完成一次内部体系审核;每年完成一次全覆盖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审核。
第三章 审核内容与整改
第四条 审核内容涵盖制度落地、岗位职责、资质审核、信息管控、数据管理、投诉处置、应急管理、培训管理、记录留存等全体系内容。
第五条 审核完成后形成审核报告,列明问题清单、整改责任人、整改时限,限期完成闭环整改。
第六条 持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,根据审核结果修订制度、完善流程,提升合规管控能力。
制度十五:配合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和召回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平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、线索上报、配合调查、协助召回工作,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不良事件管理
第二条 平台收集用户反馈、舆情线索、监管通报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,统一登记台账。
第三条 发现不良事件线索后,及时核实情况,上报属地药品监管及不良反应监测机构,配合开展调查取证。
第三章 产品召回配合管理
第四条 接到医疗器械召回通知、召回公告后,平台立即排查对应产品,全面下架、停售、公示召回信息。
第五条 督促入驻商家落实召回主体责任,跟踪召回进度,留存召回处置记录。
第六条 全程配合监管部门召回核查、溯源调查、资料调取工作,确保召回工作落地闭环。
制度十六: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有效应对平台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突发事件、舆情事件、数据安全事件、重大违规事件,快速处置、降低风险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应急事件分类
第二条 应急事件包含: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、批量违规经营、数据泄露丢失、大规模投诉舆情、监管突击检查、突发召回事件等。
第三章 应急处置流程
第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,成立应急小组,快速控制风险、止损控源。
第四条 全面排查问题范围,下架风险产品、关停违规服务、固定证据、安抚用户、处置舆情。
第五条 及时向监管部门上报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,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整改。
第六条 事件处置完成后,开展复盘整改,完善制度漏洞,杜绝同类事件重复发生。
制度十七:医疗器械运输安全监测与保障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针对平台配套医疗器械运输、配送服务,为保障医疗器械运输环节质量安全,防止运输、仓储、配送过程中出现破损、污染、失效、温控不达标等问题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运输资质与合作管理
第二条 平台合作的物流、运输服务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运输资质,具备医疗器械运输、冷链运输(如需)能力。
第三条 建立物流服务商准入、审核、考核、退出机制,定期核查运输资质及服务能力。
第三章 运输监测与保障
第四条 对需要冷链、恒温、避光、防潮存储运输的医疗器械,全程监测运输温度、运输环境,留存温控及运输轨迹记录。
第五条 严禁野蛮装卸、混装污染、超时运输、违规存储等行为,保障医疗器械运输全过程质量稳定。
第六条 定期抽查运输订单质量,收集用户运输质量反馈,对运输异常问题及时整改、追责。
制度十八:医疗器械平台入驻协议
甲方(平台方):
乙方(入驻商家/经营方):
为规范甲乙双方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合作行为,明确双方权利、义务及质量安全责任,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合规经营、权责对等的原则,签订本入驻协议,共同遵照履行。
第一条 合作内容
1.1 甲方为乙方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信息展示、交易对接、平台技术服务等合规网络交易服务。
1.2 乙方利用甲方平台开展合法合规的医疗器械网络经营活动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平台质量管理规章制度。
第二条 乙方入驻资质承诺
2.1 乙方承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/许可证等全部资质,资质真实、有效、无伪造、无过期、无超范围。
2.2 乙方保证入驻经营的医疗器械具备合法注册、备案手续,产品来源合法、质量合格,无假冒伪劣、过期失效、淘汰违禁产品。
2.3 乙方资质信息发生变更时,需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备并更新备案。
第三条 经营合规承诺
3.1 乙方严格按照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发布产品信息,严禁虚假宣传、夸大功效、绝对化用语、违规宣传诊疗效果。
3.2 乙方严格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,严禁无证、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。
3.3 乙方严格遵守平台质量管理制度、信息发布规则、交易规则,接受甲方的质量巡查、资质核查、风险管控。
第四条 质量安全责任
4.1 乙方对自身经营的医疗器械质量、货源、宣传、交易行为、售后保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主体责任。
4.2 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、违规经营、虚假宣传、售后失职造成用户损失、监管处罚、舆情风险的,由乙方全额承担责任,与甲方无关;造成甲方损失的,乙方需全额赔偿。
4.3 乙方需积极配合不良事件调查、产品召回、监管检查、平台自查整改工作。
第五条 平台监管与处置权利
5.1 甲方有权对乙方店铺信息、产品内容、经营行为进行日常巡查、监控、核查。
5.2 对乙方存在轻微违规的,甲方有权警示、责令整改、下架违规内容;对严重违规的,甲方有权暂停服务、关停店铺、终止合作、清退账号,并上报监管部门。
第六条 消费者权益与售后
6.1 乙方需完善售后服务体系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及时处理退换货、投诉、售后纠纷。
6.2 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消费者合理售后诉求,积极配合平台维权协调工作。
第七条 数据与保密约定
7.1 乙方不得私自获取、泄露、倒卖平台用户数据、交易数据。
7.2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、用户信息承担保密责任。
第八条 协议终止与解约
8.1 乙方出现资质失效、造假、严重违规、销售假劣器械、拒不整改等情形,甲方可单方无条件解除协议。
8.2 协议终止后,乙方仍需承担协议存续期间的质量安全、售后、法律责任。
第九条 附则
9.1 本协议未尽事宜,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平台管理制度执行。
9.2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具备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 乙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
日期: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:______年____月____日